全力保障孩子的托管安全 -人生就是博尊龙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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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安全关乎社会稳定。为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办好利民惠民实事,市教育局与相关职能部门出台规定,加大了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让孩子在校外也能得到妥善看护。
小学生在午托班休息。 本报资料图
在工作日,父母忙于工作没有时间照看孩子,而有些学校受条件限制没有开办午托班,因此很多父母就为孩子选择了校外托管机构,让其帮助解决后顾之忧。目前,市教育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联合多部门对校外托管机构进一步规范管理,以办好利民惠民实事。
家长选择校外托管机构属无奈之举
从周一至周五,中午11点10分左右,市实验小学及城区几所小学附近的托管机构老师就举着托管机构的宣传牌来到学校附近,等待着在托管机构办理了午托的小学生放学。等到11点30分左右,接到学生后,托管机构老师组织学生走回机构,安排午饭、午休,并在家长群分享孩子的菜谱及吃饭、休息等场景。下午2点左右,孩子们在该机构老师们的组织下,陆续走进校门……
据记者采访调查得知,这是大多数校外托管机构的日常,家长们选择校外托管机构在中午或下午放学后时帮助照看孩子也是无奈之举。
校外托管机构,曾良莠不齐
据市教育局初步调查摸底,截至8月,全市共有校外托管机构180家,其中中心城区有132家,主要存在设置不科学、管理不到位、卫生不达标、收费不规范、安全不落实等问题,且现在沿用的2011年印发的《荆门市中心城区校外托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有些规定,在“双减”政策出台后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托管机构的管理。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意见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市教育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主要是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市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营造健康安全有序的托管服务环境。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学习湖南省、珠海市、北京朝阳区等地经验,参考了相关文件精神,于今年8月起草了《意见》。
为办好托管中心,拟完善管理措施
《意见》在举办条件、审批登记、服务范围、管理责任、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
举办条件方面:分别对举办者、托管场所、从业人员、托管收费等设立准入标准,重点对托管场所的安全条件、人均面积,从业人员的道德品质、专业技能、身体状况,托管收费的监管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审批登记程序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目前校外托管机构只需办理营业执照,只要举办者在办理平台提出申请,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即可办理营业执照,以致有些机构条件简陋,安全隐患较多。为此,《意见》明确提出举办者需提供申请报告、开办者身份证明、房屋产权有效证明、餐饮服务许可、消防查验备案文件、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从业人员健康证7项申请材料,经属地县(市、区)教育部门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营业执照或民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服务范围方面:《意见》指出,校外托管机构只为中、小学生(含幼儿)提供非在校时段接送、休息、临时看护等校外托管服务,不得在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进行托管服务,不得开展教育培训和其他与托管活动无关的其他业务。管理责任方面:明确县(市、区)政府承担本辖区内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主体责任,教育、公安、住建、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消防等部门参与监督管理……
在9月11日,市教育局就《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召开座谈会,并邀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负责人、机构代表、家长代表、媒体代表等对《意见》提出修改建议。
管理办法出台,让托管机构更规范
11月初,由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消防救援支队九部门联合制定的《荆门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
此办法的出台,有望解决部分校外托管机构设置不科学、管理不到位、卫生不达标、收费不规范、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营造健康、安全、有序的托管服务环境。
《办法》对举办条件进行明确规定,托管场所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地下室、架空层、简易住房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得选用仓储建筑或违法建筑;应当避开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托管场所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设置符合卫生标准的用餐室、活动室、寝室、厨房(非自行配餐的除外)、厕所,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食品经营管理规定要求;托管场所应加强消防、燃气安全管理,配置必需安全设施设备;应在出入口、活动区、休息区、餐饮区、食品加工操作区等重点区域设置监控设备,视频监控保存期限要达30天以上,兼顾做好学生隐私保护;托管场所应保障足够的生活休息空间。
《办法》对从业人员也有要求:从业人员应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思想品德和相应的专业技能;从业人员应当身体健康,经体检合格,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办法》对收费也进行了要求,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更重要一点,我市也明确了托管机构的管理责任: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县(市、区)政府承担本辖区内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规范辖区内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办法措施,建立政府主导,教育、公安、民政、住建、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消防救援等部门参与的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做好本辖区内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校外托管机构管理,依法负责对校外托管机构营业的条件审查及监督管理,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对日常托管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及时掌握学生校外托管情况,加强托管学生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家长慎重选择规范、安全的校外托管机构。
……
校外托管工作责任重大。家长们也期望托管机构能有强大的责任意识,各职能部门能认真履职,为孩子们提供安全保障。(吴兰艳 万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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