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手”挥舞减碳魔法棒 湖北碳市场年度成交量跃居全国首位 -人生就是博尊龙凯时
1月11日,在位于武昌区中北路中碳登大厦的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简称“湖北碳交中心”)大厅,红绿交错的k线图占据了一整面墙,显示着湖北碳市场的波动情况。
过去一年,湖北碳市场交出亮眼答卷:年度成交量1118.39万吨,同比上升19.1%;年度成交额4.72亿元,同比上升13.9%;累计成交量3.88亿吨、成交额95.75亿元,分别占试点碳市场的42.7%、42.2%。其中,年度成交量已跃居全国试点碳市场首位。
这双“看不见的手”,正巧妙发挥着魔法棒的作用,助力湖北“绿意盎然”。
进一步激发活力
分配时间提前、纳入门槛更低
2010年,湖北提出“打造全国碳金融中心”。次年,湖北入列国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14年4月,湖北试点碳市场(简称“湖北碳市场”)开市。
湖北碳市场开市后,累计成交量、成交额等多项主要市场指标位居全国首位。但随着2021年全国碳市场开市,发电企业被纳入全国碳市场,且各试点碳市场纷纷加快建设力度,湖北碳市场面临的外部市场竞争愈发激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重塑湖北碳市场领先地位,湖北宏泰集团高位推动,并于2023年7月印发实施意见,加快建设碳市场“三个中心”,着力提升我省在全国碳市场的影响力和产业引领力。对此,作为二级单位的湖北碳交中心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配合省生态环境厅推进碳配额预分配,提升数据质量,修订制度,树立经营主体对湖北碳市场的信心。
在配额分配上,湖北碳市场将分配时间从9月份提前到3月份,分配比例从50%提高至70%,累计向全省288家纳入企业发放预分配配额1.07亿吨,为市场注入了流动性基础。
在提升数据质量上,湖北碳交中心配合主管部门优化核查方法,提高行业数据质量,相关建议被写入湖北碳市场碳排放核查工作通知,有效提升了湖北碳市场的数据质量。
2024年1月13日,《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布。该办法明确: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工业企业,应当列入本省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并实行碳排放配额管理。“这意味着,湖北碳市场将通过‘降门槛、扩行业’,扩充纳入排放规模,提高纳入企业数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湖北碳交中心碳交易部负责人刘洋说。
提高交易积极性
湖北是全国最活跃的碳市场
2023年12月29日,湖北统一环境权益交易平台正式上线,整合碳排放权、排污权和矿业权交易,并积极拓展用能权、用水权等交易产品,实现了统一账户管理、统一产品管理、统一核心交易、统一终端管理。
除升级交易系统以外,湖北碳交中心还通过建立会员体系、减免交易服务费等方式,提高经营主体交易积极性,提升湖北碳市场活跃度。
2023年2月,中信建投证券、中金公司、华泰证券等6家全国性券商发布消息,宣布公司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湖北碳交中心闻讯后,主动上门,多次赴北京、上海开展专项服务,迅速帮助6家券商完成开户工作。
“湖北是全国最活跃的碳市场。”中信建投证券固定收益部董事总经理江伟认为,湖北不仅具备成熟的地方试点碳市场基础,更叠加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结算平台及登记结算机构(简称“中碳登”),对开展碳交易、碳金融创新意义重大。
初次进入湖北碳市场,中信建投证券享受到了“保姆式”服务。“湖北碳市场碳配额分配比例超前,会员体系完善,服务手续费低,不仅为我们开展碳交易、碳回购等业务创新提供了筹谋时间,还降低了各项业务交易成本。”江伟说,公司计划在碳金融创新、碳指数开发等领域强化与湖北碳市场合作。
减碳队伍继续扩大
将向非工业行业扩容
中国能建葛洲坝水泥公司是首批纳入湖北碳市场的企业,10年来,一直积极活跃在湖北碳市场。过去,这家企业每年要花费数百万元购买碳配额;如今,也能将富余的碳配额卖给其他企业了。
葛洲坝水泥公司碳资产管理处处长夏枫介绍,2023年公司投资近10亿元对生产线进行节能改造,现已完成5条生产线升级优化,熟料标煤耗同比下降6.81千克/吨,年节约标煤约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6.5万吨。
“傻大黑粗”变身“洁新亮”。截至2023年底,葛洲坝水泥公司49.17%的产能达到水泥熟料能效标杆水平,旗下宜城公司、松滋公司、嘉鱼公司和石门公司先后获得工信部认证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
“企业积极开展节能减碳行动,并通过碳市场受益,这种正向反馈,是通过市场机制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关键。”刘洋说,由于湖北碳市场先行先试经验丰富,一些被纳入全国碳市场的湖北发电企业在全国碳市场中总体处于盈余水平。
目前,发电行业已被纳入全国碳市场。未来,建材、钢铁、有色、石化等符合纳入门槛的7大行业都将逐步从试点碳市场过渡到全国碳市场,湖北碳市场将持续推进降低纳入门槛,并将纳入行业向非工业行业扩容,数据中心、建筑等行业有望陆续纳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左晨 通讯员 李青)
扫描二维码
在您的设备上浏览本页